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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学森之问”一解(3)

鲁直愚的空间作者:鲁直愚 [我的文集]
来源:雅赋网 时间:2011-10-10 10:35 阅读:837次   我要投稿   作品点评

他还是当代的一些“硕导”“博导”的“导师”:原来学术也可以用商人聚利生财的办法来弄,用金钱拉出一个关系,撑起一个门面,招集一批门下弟子,开办一个“学术工厂”,然后只管坐收利息,真是一本万利啊!多么奇妙啊!

但古语云: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德薄的吕不韦得不到超额的福禄,落得个“饮酖而死”的下场,竹篮打水一场空,不得善终!《礼记》云:“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言外之意自然是:无德者,终不可得也!中国巨商、暴发户的生死规律是:富不过三代。其实富不过一、二代的更多。他们从吕不韦的成败史中应该获得些启示。

第三是“实用功利之师”唯法唯功利而缺德贱德乃至背德,薄德寡恩的典型——-商鞅。商鞅的文化教育思想与当时的儒家思想是对立的。他指责“儒学”为 “虱子”,他说:“礼乐”、“诗书”、“仁义”、“修善”、“孝悌”等等都是祸国殃民的东西。商鞅的改革是短视性的缺德的功利主义,难怪自己被车裂,秦朝也短命。他反证了“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这句名言。

第四是李斯,他是个不惜一切代价而想得到功名利禄的政客。他聪明又有杰出的才能,在辅佐秦始皇统一中国的过程中做出过很多贡献,如车同轨,书同文。但因为心术不正,动机不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结果很惨。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第二十七》有详尽记载: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他是“焚书坑儒”的始作俑者。莫不是报应乎?

唐朝诗人胡曾专为李斯墓题了诗,其诗曰:“上蔡东门狡兔肥,李斯何事忘南归?功成不解谋身退,直待咸阳血染衣。”

宋朝大诗人刘敞也为李斯墓题了诗。诗为:“二事三公何足论,忆牵黄犬出东门。天人忌满由来事,枉持沙丘有旧恩。”

《史记•李斯列传第二十七》太史公曰: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適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鼠在所居,人固择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咸阳,人臣极位。一夫诳惑,变易神器。国丧身诛,本同末异。古语云:积善之家,常有余庆;有才无德,下场难说。

总之,纵观历史我们可以看出,韩非和李斯的争杀,孙膑和庞涓的斗智,汉代的党锢之祸,宋朝的派斗,明末的内讧,均可以看做是二十世纪国共黄埔生的预演、文革的前奏。中国文化里的“和为贵”大多情况下只是摆设,一山不容二虎,天无二日,地无二君,势不两立,从古杀到今,个人之争杀,党派之争杀,二三千年了,文攻武卫,暴力革命,暴力式改朝换代,禅让制绝种,伯夷、叔齐后继无人。没有真正的和平政治之路。物质文明屡遭摧残,结果五千年的物质文明积累何其少也!而善良的人性却屡受摧残。其结果只能是积贫积弱,到了清末受列强欺辱。虽然有人说中国古代有法家教育思想,法家是先秦代表新兴地主阶级激进派利益的学派。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韩非等。但我认为这些人的所谓法治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它是对人民的酷治,后来一直有酷吏传统。即是为了达到目的不惜任何手段。它的法律法规不是建立在正常的合理合情合人性的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纯粹的畸形功利人性上的。以等级即不平等,刻薄寡恩,专制为基础的。所以司马迁在《史记》里特立了《酷吏传》以警后人。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它的法律法规是建立在合乎人性的基础上的,以平等,博爱,自由,民主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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