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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捉奸”者

作者:晃起来
来源:网络 时间:2012-08-18 22:06 阅读:326次   我要投稿   作品点评

之所以在夜间“捉奸”者的“捉奸”二字上打上引号,是因为它捉的并不是什么特务、政治犯、奸商之类的人物,它们负责捉的竟是夜间在公共场合亲密接触的情侣。

近年来,多数高校特别规定:禁止大学生在公开场合亲密接触、恋爱。深圳大学近日公布新的学生《行为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草案,禁止大学生在校内牵手、搂腰、拥抱、接吻以及女生穿低胸露背装等,否则将以扣分形式对违例学生进行处罚,条例规定凡扣满30分者将被勒令退学。江西师范大学公布了一项《关于整治校园内恋爱中不文明举止的通知》。通知第一条便规定:“不准与异性在校园内(含大门口管理区内)露天场合勾肩搭背搂抱或其它轻佻行为”,并对违反规定的学生作相应的处罚。为加大打击力度,多数高校校园里甚至设置了“校园巡视岗”、“红袖章”、夜间“捉奸”队等,大力禁止大学生在公共场合亲密接触的行为。

更为幽默的是广西沿海某大学教授在课上公开坦诚,自己夜间最为喜欢做的事就是拿着手电筒,到校园竹林、花园等学生约会处“捉奸”。见有情侣接吻或是拥抱者,便用手电筒照射,让他们不得不离去。教授笑言每次行动都收获颇丰,兴奋不已,引以为豪。其所在学校也组织学生成立护校队,制止学生在公共场合亲密接触。大学生在图书馆、教室等场合亲密接触影响他人学习,引起多人不满,他们转到公园、花园处约会,可仍然遭致卫道士们的反感,于是他们转到夜间,以为相安无事了,不曾想夜间“捉奸”者誓不罢休,大有“夜间捉奸,匹夫有责”之壮志。

此举着实令人费解!大学生夜间于花园处约会犯了哪门子的王法?接吻、拥抱的行为并非肮脏龌蹉之事,大学生恋爱本是一个正常的社会现象,在他们的眼里,象牙塔的爱情应该是纯洁浪漫的,恋爱本身并不是什么不道德的行为,大学生公开场合亲密正体现着一种包容,一种自由与开放。在电影《第五元素》里边,女主人公丽露曾在拯救地球的关键时刻发出了疑问:“为什么要救地球?我读过了你们的历史。你们不是一直在自相残杀吗?救了你们之后,难道这种本性就会改变吗?”此刻,男主角达拉斯回答:“人类不只有罪恶,地球上也有值得拯救的东西,比如说:爱。”布鲁斯·威利斯当即吻了丽露,而正是这一吻了,拯救地球!地球究竟值不值的拯救?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人类即使肮脏、残忍,但他们之间还存在着爱,就是用接吻、拥抱等方式体现的爱。而夜间“捉奸”者不知为何对此如此仇视。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万红言:“从心理学角度来看的话,大学生在公开场合的恋爱行为更是一种社会需要。大学生事实上在心理和生理上已比较成熟了,恋爱、接吻或者更进一步的身体接触,对他们而言,都是当时表达情感和爱意的需要,对学校或者家庭而言,他们没有办法去干预或者强行禁止。而在公共场合中,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让他们停止自己的亲密行为,每个人都应该要尊重他们,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权力;当然,如果你觉得他们妨碍到你了,你可以大声说出来,这同样也是你的权力。”然而大学生大夜晚地跑到花园处约会,如何妨碍到他人?

为了不背上侵犯人权的罪名,我们彰显文明,胸怀万物地表示不反对大学生谈恋爱,但又不允许他们在公共场合亲密接触,即便是夜间在公园约会都不被允许,就仿佛是允许一只猴子吃香蕉,却规定它不能把香蕉吞进肚子里般滑稽可笑。一名大学生,很难想象他除了公共场合之外他还能去哪里,校道、宿舍、教室、图书馆、公园甚至厕所都是公共场合,思来想去只有去宾馆了。莫非学校间接鼓励学生去宾馆?我想没有哪位学校领导会当众点头默许。

记得王小波在《奸近杀》里,谈了道德的敏感度问题。他说:“我们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条主线,不仅反对婚外恋,反对一切男女关系,不管它正当不正当。尤其是有一部分好事者,似乎对男女关系始终保持高度热情。义务捉奸者大有人在,议论别人作风不正的长舌也举不胜举。”而里边所提及的“一部分好事者”,我想便是今日所提的,夜间“捉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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