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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蔷薇》读后感

作者:依枚
来源:网络 时间:2012-10-08 22:02 阅读:1076次   我要投稿   作品点评

想念金蔷薇来时已久。

迟迟落不下笔,生怕写出怎样遭人唾弃的文字,连原本的情感表达都被湮没。甚至连康·帕乌斯托夫斯基本人也说,书中许多地方写得所写凌乱,也许还相当含混不清。

这是一本美文,或是说这是一本关于写作的书,种种琐碎交织在一起,构成了这样一本原本只是在叙述构思的书。当然,也可以称之为一朵金蔷薇。

没有什么特别的情感,只是一度沉湎于书中一些凌乱的文字,细碎或细腻的字眼无不透露着诱人的香气。我们太不容易看清生活,看清自然。却太容易把最为表层的情感宣泄出来,而后不了了之。彼时怀揣着想要急切被他人理解的渴望将文字雕琢的晦涩无比,让人觉得是自己高中的阅读理解尚未学好般,而那一张张鲜活的面孔和尘世间烦扰后的宁静却未曾有过。我们应该学会观察生活。

我头一次知道,原来穿着短棉袄的姑娘可以那般漂亮,而冬日的太阳也可以模模糊糊的像镜子一样。生活本是如此,我们又何需用各种波澜壮阔的言语将其灰暗的一面遮掩,透露出来岂不益发美丽。文字本身的作用不是将现实雕刻的这般或那般津津有味,只不过是记录那些或鲜活或黯淡的如今罢了。文字可以瑰玮,但是不可以虚伪。太久了,我们那双发现美的眼睛近视了,看到的永远是近处那些苍白和晦涩,甚至连耳朵都被遮掩了。于是,春风永远是涩涩地使人发抖,料峭的春风再也吹不绿那离离原上草;偶尔听到的公鸡报晓也不过是清晨扰乱心情的一剂调味剂,愈调愈苦,人间便让种种手机铃声震的发慌,于是我怎么都不理解作者养那一只驰名全区的漂亮公鸡目的何在。

书中引用了勃洛克的一句话:抹去偶然性的特征里,你就会看到生活是美好的。我们将自己定义为现代人,所以我们永远生活在抹不去的偶然之中。我们看到的是那一个个伸向天堂的大烟囱,无不冒着诡异的烟,而那些被扯碎了的白云渐渐在淡的没有颜色的天空中无依无靠我们却为曾知晓;而普希金那前霞方逝,后霞已至,只让黑夜逗留半个小时的开朗心灵是在怎样的必然中才可能触碰。我们太喜欢沉溺于自己的或是他人的悲惨世界,于是这个世界惨不忍睹。

我想回到儿时的课堂里,再去学学被动句和那些拟人手法。那时总是太过于急切地写下诸如“小鸟唱着清脆的歌”般的句子,天真的以为随便的一个句子便能让文章变得鲜活,却不知真正让文字雀跃纸上的不是那一个个死寂如灰的汉字,而是一颗愿意聆听蝉鸣蛙叫的心。谁还有呢。倘若生命如此轮回和延续,那么真的除了良心的责备和陡然的悔恨外,已什么都无法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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