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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半夏

夏日,夜微凉的空间作者:木锦萱 [我的文集]
来源:雅赋网 时间:2016-04-12 22:45 阅读:668次   我要投稿   作品点评

好多年后,当经历过一些人或事后,我突然发现,好难找到词语来定义那样的喜欢,比暗恋少一些,像是一种简单的信仰,傻傻地坚守。

____琐琐

“我不思量,只为你红尘路上寂寞断肠。靠近你痴心把寂寞隐藏……”听着黄晓明的暗恋,我又想起了他,颜思哲。

2013年6月,我写了这么一段话:在青春7年华里,喜欢一个人,为他而喜,为他而悲,倾尽此心。后来发现,没人会喜欢一个颓废的人,当我明白这些时,我已习惯了颓废。就要离开高中了,不敢想十年后的我们会是什么样子。也许会在某座熟悉的城市里,喝喝茶,聊聊天,谈谈人生;也许我们会在某个熟悉的路口相遇,微笑的向彼此打招呼,然后毫不留恋地离开;也许他会忘记我,曾经有个女孩把他当作“男神”。

(一)后来,我知道他喜欢历史

我叫穆小易,今年20岁。

坐在空荡的教室里,总会让人联想起那些深埋心底的回忆。那一天走在操场上,又见那个跟他很像的男生了。一眼看上去,都是那么的冷漠,那么自信的笑容,行云流水般走姿。

十六岁那年,我就读于杜桥中学。高二文理分科,我选择了文科。我和颜思哲被分到了文科三班。

对于颜思哲这个人,开始没什么印象。他的外貌很难被人记住,个子不是很高,带个黑框眼镜。脸上的轮廓很深。不过我挺喜欢颜思哲这个名字,后来我喜欢上了看一种杂志《哲思2.0》

貌似人的一生会遭遇无数次相逢,有的则是你看过便忘记的风景,有的则在你的心里生根发芽。那些无法诠释的,感觉没来由的缘分,缘浅缘深,早已分晓。(白落梅)

我们组八个人,就他一个男生,于是他顺理成章的成了我们组的组长。起初是讨厌他的。起因是一个晚点。当时我们学校有20分钟的晚点时间。班主任姚春要求每个组组织一次晚点节目。那天刚好轮到我们组组织晚点,我给他提了三次建议,他一次也没理我。多尴尬的一件事!我生气了,很生气很生气。心里想,这个男生这么牛逼,既然你这么牛我以后就采取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好了。请原谅我这种行为,我就是这么小气的一个女生,而且喜欢怡然自得的安慰自己,我小气我快乐。

两星期后的某个下午,我对他的外貌有了深刻的印象。这是一件很令人自豪的事,我终于记清楚他长什么样子了。当时我们学校有个租书的地方《青苹果书店》,我喜欢在那里租书。那天,我租了一本书叫《穿越明朝当丫头》,做到教室里静静地看,一个人影在我的身边晃来晃去,一直扰乱我的思绪。颜思哲穿着一件红色衣服,正是我喜欢的那种红色,热烈,阳光。后来,再看见那本书时,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颜思哲的影子与祝明渊的影子重合。我一直不知道这个原因,找了好几年都没有找出来,后来慢慢便顺其自然。

那时候我喜欢看历史,我在我们组说了一句这样的话:我喜欢看历史我的梦想是穿越到古代。真是一句豪言壮语!我想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才注意到我。没办法,我就是这么一个存在感弱的人。不过颜思哲的记忆力真差,都同组一个月了,他还分不清我和同桌的名字。[我同桌叫穆小洁]他第一叫我,那个喜欢看历史的娃,很无耻是吧,我也这么觉得。

后来,我知道,他也喜欢看历史。

(二)喜欢,还是其他

问我如何得知,原因是这样的。

一天下午,颜思哲和我的邻桌换了座位。那时候,我对三国的历史比较感兴趣。在我的潜意识里,男生知道的历史总比女生要多。我算是问对人了,他给我把三国人物表罗列出来,听了他的“演说”,我心里很震惊,看这个男生平时不太说话,没想到才华横溢。不过不得不承认他的字很难看,真的很好奇他小时候怎么练字的,比我写的字还难看。

我们整整说了两节课,小洁用意味深长的看着我“小易,我平时怎么没有看出来你这么能言善辩”!我沉思了一会儿,突然间有点接受不了那样反常的自己。太有违我内敛的形象了,还是有点遗憾。不过换取的是源源不断的知识,也不算得不偿失。

当他给我讲完三国历史时,深深的敬佩他。毕竟,很少有人能把三国历史从前讲到后。渐渐地,不觉得他很高傲,反而很好相处。后来他向我们解释,那叫气场。我很想说一句,大哥,您分得清气场和清高吗?

三年后,当我们学习古代文学的时候,讲到建安文学,我总是会想起他,然后发呆。我想我对三国的认识大多来源于他吧。后来,我给别人讲历史小故事时,我体验到那种自豪感。不由想到,三年前,严思哲给我讲历史的时候,应该也是那般自豪吧!

如果要给他颁一个奖项的话,那一定是“史上最悲催版组长奖”。期中考试那周,轮我们组打扫卫生了,这位伟大的组长由于分配任务不均匀,所以没有一个人听他的。那时候,不知是同情心泛滥还是什么原因,总是忍不住想帮他。纷姐说,你动了恻隐之心了,没错,我就是这么善良的一个人。

纷姐,原名梁雨纷,高二认识的。他的出场,就像看到了古言中的男猪脚。[具体内容见散文《三人行》]。此人学习刻苦,虽然成绩并不突出,但他的刻苦千年难遇。有时候女生的友谊很简单,一顿饭,一次逛街。而我跟纷姐的友谊是建立在上厕所的基础上的,此人嗜好上厕所,几乎每节课都会上厕所,后来我和颜思哲都调侃她肾虚。

那个时候,颜思哲喜欢用我的第六册英语书。每次还回来时,书被画的连我都不忍直视。看着这样的书,我好想说一句,颜思哲,我跟你有什么深仇大恨,你为何如此对待我的书。后来,纷姐给我们两个人讲了一个关于借书的言情故事:有一个男生喜欢在女生书上乱画,女生每一次都很生气,但是多年以后,女生发现男生在书上给自己表白,顿时泪流满面。听完这个故事,我感觉很浪漫,再看看对面的颜思哲,我们两发生这样的事,百分之二百不可能。

快元旦了,我们组被打乱了,我被分到令一个组。心里顿时很惆怅。

圣诞节前夕,舍友问我对颜思哲什么感觉,我没有回来。

是啊!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对他什么感觉?可能是有点喜欢吧!

从开始的讨厌,到后来一起去食堂吃牛肉拉面,回想那些往事,竟有几分心酸。我的标准是谦和寡言,亲切和蔼的。

多年后,我在想:如果遇到的第一个自信的男生不是他,如果遇到的第一个有才华的人不是他,如果高中认识的第一个不讨厌的男生不是他,如果我的好奇心能够小一点,跟他保持点距离,那我是不是不会喜欢他?

(三)后来,大家都亲切的叫他颜主席

时间过得很快,白驹过隙,白云苍狗已无法形容他的快了。过了一个年,已经到了高二第二学期,我们又换到一个组了,我暗自窃喜,对面的人跟我换了一个星期的座位,我和颜思哲成了同桌。

那时候,我正在写一部小说,《遗失的痛__小雏菊》[我的第一部小说],找不出内容,就请他帮我想,那时候,听着颜思哲给我讲悬疑故事,给我讲《不能说的秘密》,我的脸微红。

我确定,这一次是真的喜欢上了。与初三喜欢上那个男生不同。

自从成了邻桌之后,我们每节课都聊的不亦乐乎。从历史到灵异事件,到灵异事件到童年记忆。还有纷姐,真不知道她怎么忍受的了我们俩了二逼青年。

那个时候,他说,你说,你们女生宿舍为什么不叫怡红院?我义愤填膺地说,那你们男生宿舍为什么不叫烤鸭店?这样露骨的话,他足足笑了半节课,我好生尴尬;

那个时候,他给我讲了历史上最匪夷所思的穿越,一个人分饰六个角色,我到现在半信半疑;

那个时候,我历史资源学案丢了,他把资源学案借给我了一学期,那个时候很感动;

那个时候……

那一年,我十七岁。

原来小说说的都是对的,一个人在中学时期总会喜欢上自己的同桌或是前后桌。看来自诩潇洒的我也逃不过这样的传说。

后来,我和颜思哲还是一个组,而且阴差阳错成为同桌,但是纷姐却离开了我们组,我还为此伤感很长时间。请相信,我的本质还是个小女生,虽然大多时候像个女汉子。跟颜思哲当同桌的那段时间谈论最多的是纷姐,跟纷姐在一起有时也会谈论颜思哲。[突然间,发现我怎么那么有当奸细的潜质,如果将来没有工作,可以考虑当特工]。

青春总是那么快,让人来不及拽住。握不住的似水流年,等不到的此间少年。人生的第一封“情书”竟是为了颜思哲而写,有一天晚自习,我很无聊,想写点东西,可有不知从何写起。颜思哲说,你写一篇文章赞美我吧!于是我认认真真的写了一篇文章赞美他,洋洋洒洒一张纸。我都有些敬佩自己,太伟大了!因为那篇文章,毁了我的一世英名。此话怎讲?后来这篇文章被一个女生看见了,那个女生就说这是一封情书,我一怒之下就将这封旷世佳作给撕了。知道现在,我还依稀记得里面的内容:

伟大的颜主席,

此处省略五百字。

后来大家都亲切地称呼他为颜主席。

(四)那一年,我们渐行渐远

流言蜚语,最具有冲击力的话语,也是最令人尴尬的事情。

高二第二学期开始,就有了我和他的流言,最令人无法言喻的是这流言竟然是从我们宿舍传出来的。甚至有个女生跑操的时候说,穆小易要是跟颜思哲成了,肯定是三班的第一对。

因为流言,我们的关系渐渐淡了。他采取的态度竟然是不解释,沉默。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比我理智很多。

我竟用了很傻的方式,用一种流言掩盖令一种流言,而是还是引火烧身的那种,也只有我这么天才的人才想的出。

我告诉舍友,我喜欢的是初中认识的一个男生,那个人跟颜思哲很像。她们信以为真,这是我编故事技术最高的一次,因为连我自己都信了。我觉得我已经达到说话最高境界。

谣言是平复了,可是再也回不去当初了。也许十六七岁时总会做一些让自己后悔的事,而我最后悔的事应该是高二吧。

没日没夜看小说,去喝酒,上课总是处于游离状态……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做一个乖乖的好学生。

后来,他变了,人缘越来越好,跟周围的人侃侃而谈。不似第一学期的样子,可能这是他原本的性格吧!

我总是对别人说,我是个自私的人,习惯性记住别人对我的不好,经常忘了别人对我的好。几年后,我牢牢记住的是那些开心的事,那些忧伤的事,似乎想不起来了。

望着胳膊上的两条伤疤,又想起了那件事。真不明白当时的我为什么反应那么大?因为一件事,我和邻桌闹矛盾了,本来我想跟颜思哲换个位置,解除这种尴尬,于是他很冷淡说了一句,不换。我忘记了那时是什么样的心情,总之有点郁闷吧!从那以后,越来越讨厌他了,还记得当初他给桌子上分三八线。太幼稚的行为,而我竟做了一件比他更幼稚的事,我很有志气的事,尽量不超过那条所谓的三八线。高中时代的同桌要是能做到我们这种,也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五)青春是场盛宴,而我们只是赴宴者

离高考再剩两个月时候,颜思哲喜欢上纷姐了,本来是一件比较伤心的事,却没有想像的那么难过,反而真心想祝福他们。如果他跟纷姐好了,应该是一件很好的事吧!

那个时候,我还调侃他说,他说,你们好意思让我当了那么长时间的电灯泡。他说,我分班的时候才发现的自己喜欢纷姐的。

记得那个时候,给他和纷姐编了一部短篇小说,看的他惊心动魄的。我在想,颜同学心灵也太脆弱了。

我记得有一天下午,不知道纷姐给他说了什么,他快哭了。我知道那个时候他应该真的喜欢上纷姐了吧!

拍毕业照那天他现在人群里,闪闪发光。他永远都是那么耀眼,我看见他开心的容颜,自信,从容。是开心即将毕业,还是踏入新的旅程,无从得知。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我想,此生此世,再也不会遇到这么一个人了吧!

尤记当年,他说,穆小易,你为什么不是个男生?

他说,你身为一个女生,竟然比我还黑。

他说,你知道世界上最好听的名字是什么?我告诉你,麦哲伦[迈克杰克逊,周杰伦,颜思哲的简称]

他说……

小四说,没有认认真真说再见的人,应该很难再见吧!

青春是一场盛宴,而我们只是赴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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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缘来有你 2016-04-13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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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凌风 2016-04-1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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